三、专业成绩查询:请登陆http://zsjy.bict.edu.cn/
四、录取: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
(1)艺术设计、摄影、动画、绘画专业按综合分(专业课科目平均分×50%+文化课科目平均分×50%)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
(2)艺术设计(服装表演)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,于4月15日前发给“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”,考生持此证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,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。成绩不合格者,不另行通知。
学校地址: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642号(吉林省机电设计研究院一楼) 学校电话:0431-85916559 13196006208 美术高考部电话:13009000850 联系人:王老师 徐老师